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公開述職制度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06-21 作者: 來源:
各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國受警示”等安全生產系列重要論述精神,持續推進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不斷增進企業主體責任意識,有效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結合行業實際,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建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公開述職制度,請各地認真貫徹落實。
一、述職主體
凡報建工程發生亡1人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施工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原則上為企業法人)應就項目管理、企業經營情況公開述職。
二、述職時間
各地住建部門對轄區內報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界定明確的事故責任企業,應在蘇州市住建局事故通報文件下文之日起30日內完成公開述職活動;事故責任主體暫時無法認定的,應在事故調查報告批復之日起20日內完成公開述職。
三、述職內容
述職應包括項目安全生產落實情況、事故發生過程原因、違法違規操作情節等內容,并對企業當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的七項安全生產法定職責情況、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打算等進行報告。
四、參加對象
述職活動由事故發生地住建部門組織,市住建局指導,各地住建部門部門分管領導、相關科(處)室負責人、工程(質)安監機構負責人及有關企業負責人等不少于30人參加公開述職活動。
五、述職程序
1.公開承諾。述職活動正式開始前,發生事故的企業應通過蘇州市級黨委政府主辦的報刊(蘇州日報)、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進行公開承諾。承諾內容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后果、違法情節等,并針對性提出整改措施,作出安全承諾。
2.警示教育。在述職活動中播放事故企業制作的相關警示教育片。
3.公開述職。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述職內容要求,在項目現場或指定地點進行公開述職。
4.現場質詢。事故發生地工程(質)安監機構負責人、專家針對述職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重點、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等進行質詢,述職企業主要負責人逐條予以回答、承諾。
5.點評總結。事故發生地住建部門負責人根據述職質詢情況,對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工作點評。
6.書面反饋。會后,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對質詢點評中的問題作出書面反饋。
六、其他要求
1.企業應將公開承諾的相關文字、圖像或聲音等資料,在開展述職活動前報送事故發生地住建部門;質詢點評問題的書面反饋材料,應在述職會后3日內報送事故發生地住建部門。
2.各地住建部門要認真組織述職活動(市本級監管范圍內的述職活動由市質安監站負責),制定活動實施工作方案,并于活動正式開始前5日報市住建局;活動結束后5日內,各地將活動的開展情況(含企業公開承諾材料、質詢點評問題的書面反饋材料等)報市住建局歸檔。聯系人:盛中國;聯系電話:65211507。
3.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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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6月16日